金色池塘 发表于 2017-5-10 15:57:24

不想走了有遗憾?生前遗嘱这样写...

不想走了有遗憾?生前遗嘱这样写...

Will 有遗嘱的意思。遗嘱通常从本人死亡后开始生效, 而在生前就生效的则是生前遗嘱(Living Will)。当仍有生命但无法自己表达意思时,生前遗嘱就发挥了很大的作用。具体实例如以下所述。

1.如果是不治之症且已经是末期状态,拒绝无意义的维生治疗。

2.希望实施最大限度的治疗来缓和痛苦。

如果陷入长达数个月以上的植物人状态,希望停止维生治疗。
另外,以本书中列举的末期癌症独居患者的情况,则是将其主张书面化并公布,即可发挥效用。「本人想要在家中善终。如果当我过世请不要惊慌,这时希望您先打电话给这张纸上写的医疗院所紧急联络处。」

「希望你们能重视父亲我的想法。早上,无论是看护或是谁过来时,假使我已经过世,我也不会后悔。」这些生前遗嘱是用来表达本人主张,我们会取得了家属的同意才公布。

需要确实告知生前遗嘱的对象, 不只是平常到家中拜访的人,还有可能会到家中拜访的所有人。为了不让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的人慌慌张张地叫救护车,必须事先让他们知道要向哪里联络,并公布在容易看到的地方。当事先准备到这种程度的话,即使一个人的生活骤变,也不会引起问题发生。下图内容 给各位:

※ 请绝对不要叫救护车

我罹患了癌症,人生的最后我希望在自己家中度过。如果我有以下的状况时,请依序联络下列人士。

1.没有意识、没有呼吸、脉搏停止的时候。

2.其它,无法确认我的意识与状况的时候。

这是我个人的强烈意志,即便是家属也请谅解。希望各位能够尊重我的想法。

为了让联络方式一目了然,请事先贴在玄关、走廊的墙壁上等几个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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